想注冊“故宮紅”商標?問問故宮博物院答不答應
發布日期:2020-06-04 10:54:47
600多歲的故宮,近年來改變了形象。
從“故宮文創”到“紫禁城里過大年”再到“上元之夜”……故宮博物院一次次用創意給我們帶來驚喜。
充滿年輕與活力的故宮,已經成為新一代網紅,深受年輕人喜愛。
作為一個巨大的IP寶藏,故宮博物院十分重視故宮相關的商標管理。
此前,故宮博物院發現一家酒業注冊“故宮紅”商標,當即對該商標提出異議。
近期,“故宮紅”商標被商標局裁定不予注冊。
一起來了解一下。
2016年8月22日,四川故宮御窖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御窖酒業)提交“故宮紅”商標申請,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品為第33類“果酒(含酒精);葡萄酒;開胃酒;蒸餾飲料;米酒;燒酒;白酒;酒精飲料(啤酒除外);汽酒;黃酒”。
故宮博物院發現之后,對上述“故宮紅”商標提出異議。
故宮博物院認為,御窖酒業申請“故宮紅”商標是對其馳名商標的復制、摹仿;、“紫禁城”、“故宮”為明清兩朝帝王的駐地,具有特殊的歷史和文化價值,“故宮紅”使用在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極易使消費者將之與故宮博物院相聯系,進而對商品的來源和品質產生誤認。
御窖酒業辯稱,“故宮紅”商標是其第300340號“故宮及圖”商標的延伸,并提交了容易證書、故宮酒題詞、故宮酒業介紹、商標使用授權書、報紙報道資料等證據。
商標局審查認為,“故宮”泛指舊時朝代的皇宮,特指北京紫禁城故宮。北京故宮作為明清兩朝皇宮,在1961年3月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87年12月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作為文化遺產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在全國和世界范圍內都享有較高知名度。故宮博物院作為北京故宮的直接管理和保護單位、作為綜合性國家級博物館,多年來為國內外游客及各國首腦、貴賓提供宮廷文物展示、文物收藏、文物和古建筑研究與修復、旅游資源開發等服務,“故宮”一詞已在公眾心目中與故宮博物院形成了固定對應關系。
雖然御窖酒業曾在“酒”商品上獲準注冊了第300340號“故宮及圖”商標,但本案“故宮紅”商標在文字構成、字體、指定顏色、圖文組合方式等方面均與其有明顯改變,并且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的不同商標享有各自獨立的商標專用權,其先后注冊的商標之間不當然具有延續關系。
同時除本案被異議商標外,御窖酒業后續還申請了“故宮太和殿”、“故宮養心殿”、“故宮文華殿”等系列商標,均與故宮博物院內的宮殿名稱相同,御窖酒業申請注冊上述系列商標明顯具有使相關公眾將其產品與作為國家級博物館的故宮博物院產生關聯的主觀目的,在客觀上易使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誤認,并易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綜上,“故宮紅”商標不予核準注冊。
其實,自故宮文創走紅之后,一大批“故宮系”商標申請隨之而來,很多企業或個人都想要傍上“故宮”這個大牌,網上也出現了很多盜版產品。
故宮博物院近年來加大了對“故宮”商標的保護力度,協同下屬企業及授權合作單位申請注冊了數百件商標,很多商標都是45類全類別注冊,包括對應的英文商標也進行了防御性保護。
值得一提的是,故宮博物院注冊的“故宮”(第41類:組織和安排文化教育展覽;第42類:藝術品鑒定;第39類:觀光旅游)、“紫禁城”(第41類:組織和安排文化教育展覽;第42類:藝術品鑒定;第39類:觀光旅游)商標在2006年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我國法律對馳名商標予以特殊保護, 他人不能在相同/相近或者不相同的類別注冊與馳名商標近似的商標。馳名商標可跨類或跨群組保護,具有更廣泛的排他性權利。
所以想要蹭熱度、傍名牌的,還是歇了心思吧,故宮博物院第一個不答應。